近日,国家民委(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针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旨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国家民委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通过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此次部署,旨在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一、明确工作目标
国家民委强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目标是: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二、细化工作任务
为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国家民委明确了以下工作任务:
1. 加强民族政策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提高各族群众对民族政策的知晓率和认同感。
2.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小抓起,从基础做起,培养各族群众的民族团结意识。
3. 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促进民族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各族群众生活水平。
4. 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民族地区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民族地区公共服务水平。
5. 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平等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权利,维护民族团结。
三、强化工作措施
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国家民委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 完善政策体系。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有利于民族团结进步的政策措施,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3. 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考核机制,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4. 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成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 激发群众参与。广泛动员各族群众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总之,国家民委全面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对于推动民族地区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紧紧围绕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