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民委(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针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旨在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国家民委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加强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此次部署,国家民委明确了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民族地区的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一、总体要求
国家民委强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个总目标,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二、目标任务
1.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2. 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政策支持力度,推动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3. 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民族地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
4. 促进民族地区文化繁荣发展。传承和弘扬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5. 加强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民族地区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三、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 完善政策措施。制定和完善有利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政策措施,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
3. 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 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督促检查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5. 严格考核评估。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创建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总之,国家民委全面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民族地区的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紧密团结在 党中央周围,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