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民委(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针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旨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新时代我国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国家民委此次部署,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布局,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一、明确创建工作目标
国家民委强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增进民生福祉为根本目的,以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着力点,以提升民族地区发展质量为关键,努力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国家民委要求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深化宣传教育
国家民委强调,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民族意识、文化意识。
四、推进交往交流交融
国家民委要求,要深入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要充分发挥民族地区优势,加强民族地区与内地地区的交流合作,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五、加强民生保障
国家民委强调,要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要加大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努力缩小民族地区与内地地区的发展差距。
六、严格督导检查
国家民委要求,要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要建立健全督导检查机制,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总之,国家民委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对于巩固和发展我国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具有重要意义。让我们紧密团结在 党中央周围,共同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